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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

  2018年4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资委共同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定位意见的通知》(发改经体〔2018〕539号),赋予了三峡集团在共抓长江大保护中发挥骨干主力作用的使命。为做好长江大保护工作,三峡集团提出牵头设立共抓长江大保护专项资金。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印发<关于支持三峡集团在共抓长江大保护中发挥骨干主力作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第74号)将设立长江绿色发展投资基金和研究设立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工作均写入其中,将其作为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的关键措施予以明确。

  定位与功能

  共抓长江大保护专项资金定位为具有公益性质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长江经济带沿线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研究与编制、试验性项目、示范工程等支出,通过捐赠等方式对长江大保护项目提供支持。

  资金目标

  共抓长江大保护专项资金是保障长江大保护工作资金需求的长期机制安排,主要是为保证三峡集团长江大保护工作长期可持续提供支撑。开展长江大保护工作以来,三峡集团全力保障长江大保护工作各方面资金需求,目前前期规划研究支出、项目投资、投资并购支出、资本金投入等各项资金支出均得到有效保证。